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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日期:2014-12-27 17:39 | 浏览 次] 字体:[ ]
一、商标续展简介: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商标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公告注销。
 
二、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东莞市领航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769-89098138)代理注册。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续展申请书件格式
 
  最新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式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按照公布的新版商标申请书式背面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事项,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改动申请书式。对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请书,或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式具体内容的,国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四、办理商标续展申请的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我公司代理的还要提交《代理委托书》,
(4)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 委托我公司代为办理的,《www.iq918.com》。
 
 
(二)缴纳商标续展费用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人民币。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委托我公司办理的,续展代理费为600元人民币,(东莞市领航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769-89098138)代理注册
  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直接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的预付款中扣除。
 
(三)商标续展注册
  商标续展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合格后在《商标公告》予以公告并核发续展证明。商标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经补正仍不满足要求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一般为4~6个月。
 
  五、商标续展注意事项 
    1、商标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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