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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员工注册了怎么办
[来源:知识产权网 | 作者:商标注册 | 日期:2015-06-11 18:20 | 浏览 次] 字体:[ ]

 
商标注册谁让你不重视啊,作为老板的你意识还没有一个员工强,2004年,太行公司原员工李某请求注册“太行及图”商标,并于2007年获准注册。尔后,该商标先后经历经商标异议和无效宣告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定委员会均保持该商标的注册。以后,天泽太行公司向商标评定委员会就“太行及图”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但未获支持。天泽太行公司为此将商标评定委员会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天泽太行公司诉称,其在中国打印机职业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在1999年之前获得了多项荣誉。虽然因破产清算,未及时对“太行牌”商标续展致使该商标被刊出,可是,公司在清算时期并未停止出产经营活动,一向在对“太行牌”商标继续进行宣扬运用。公司原员工李某1996年之前曾在太行公司作业10年之久,明知太行公司已继续运用“太行牌”商标,其注册“太行及图”商标具有显着的歹意。太行公司请求法院吊销商标评定委员会的裁决,并判令其从头作出裁决。

商标评定委员则以为,天泽太行公司提交的依据不足以证实其“太行牌”商标在诉争商标注册请求日前一向继续运用。在“太行牌”商标已停止运用5年之久,且专用期限届满又未续展的景象下,难以确定李某请求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抢注别人商标的片面歹意。
法院确定请求人具歹意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以为,判别是不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别人已经运用并有必定影响的商标”,需求从3个方面进行思考:在先运用的商标在中国境内是不是进行了实际运用,在先运用的商标是不是具有必定的影响,诉争商标请求人是不是选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

法院以为,对于在先未注册商标在中国境内是不是进行了实际运用的疑问。未注册商标在中国境内进行实际运用是指在必定时刻和区域内的继续运用。商标的运用着眼于将商标标识在商场中作为区别商品来历的标识的运用。因而,在先注册商标的运用可以视为在其失效后未注册商标的在先运用景象。本案中,太行公司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内涵打印机等商品上继续运用该商标,在商标未续展失效后,仍然将其作为商标在打印机等商品上继续运用,其提交了很多的购销合同且大有些合同有有关付款凭据相佐证,可以证实其对“太行牌”商标打印机商品进行了继续的出售行动。商标评定委员会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为公司在清算时期不得展开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太行公司向其提交的有些购销合同有些构成于清算时期,对该有些依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但商标运用是一个现实行动,在判别商标是不是实际运用时,应以该商标在商场上的实际运用情况为依据进行判别。依据原告太行公司提交的《太印破产清算组(04)破清字第1号会议纪要》等依据可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太行打印机械公司破产清算组在不影响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答应7个分厂进行必要的出产经营活动且其提交的购销合同及客户付款凭据等可以证实2003至2005年原告太行公司继续出售打印机械商品的现实,进而可以证实原告太行公司一向在继续运用“太行牌”商标

对于未注册商标是不是具有必定影响的疑问,法院以为,对于是不是有必定影响的判别,应以必定范围的有关大众所知晓为判别的标准,一般需求有在先商标在必定范围内的出售量、广告宣扬或许获奖等依据进行佐证。本案中,天泽太行公司提交了“太行牌”商标1999年曾经的有些荣誉证书,证实在先未注册商标在诉争商标请求日之前获得了必定的荣誉,在同职业界具有必定名誉;还提交了有些宣扬资料及协会证实,以及广告费发票及参与职业展会展位费发票或付款凭据,证实了原告对“太行牌”商标进行过继续的宣扬及推行的现实。因而,太行公司提交的依据在本案中可以证实其“太行牌”商标在诉争商标注册请求日前一向继续运用并有必定影响,具有必定知名度。

对于是不是选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疑问,法院以为,本案中,诉争商标请求人李某曾在太行公司作业长达10年,在其作业时期“太行牌”商标已作为太行公司的注册商标运用多年。虽然“太行牌”商标专用期限届满未续展已被刊出,可是李某对太行公司一向在继续运用“太行牌”商标是明知的,故其请求注册“太行及图”商标具有抢注别人商标的片面歹意。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吊销商标评定委员会的裁决并责令其从头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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